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2025年)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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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2025年修正)序言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比较好后方医院卫生学校。2006年2月,重庆市药剂学校、重庆市卫生学校、重庆市第二卫生学校合并,成立了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往年,学校被评为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25年,学...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2025年修正)序言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比较好后方医院卫生学校。2006年2月,重庆市药剂学校、重庆市卫生学校、重庆市第二卫生学校合并,成立了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往年,学校被评为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25年,学校入选国家首批“***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名单。

学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秉承“立德树人、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以“笃学求真,懿德善能”为校训,以“弘德善教、爱生律己”的教风和“修德勤学、尊师守纪”的学风,致力于建设成为西部***、国内知名的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

比较好章 总则比较好条

为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依法自主办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属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依法自主办学,***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重庆医药高专”);英文名称为Chongqing Medical and Pharmaceutical College(缩写为“CQMPC”)。

第四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设有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九龙坡校区。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批准可视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学校互联网主页为https://cqhk777.com。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第五条

学校的举办者为重庆市人民***,由重庆市卫生健康***会主管,接受重庆市教育***会业务指导。

第六条

举办者依法享有管理学校办学行为、制定经费拨款标准、监督学校财产使用等权利。

第七条

举办者应当依法履行保障学校自主办学、提供办学资金、保护学校财产权等义务。

第八条

学校依法享有自主办学、制定发展规划、招生、设置专业、评聘教师等权利。

第九条

学校依法履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师生权益、实行校务信息公开等义务。

第三章 办学活动第十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工作,培养高素质的医药职业技术技能人才。

第十一条

学校以全日制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其他类型的教育。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社会和自身发展需要,依法自主设置、调整专业,开办特色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依法自主制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依法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第十五条

学校尊重和保护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开展科学研究,推进产学研协同发展。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服务。

第十七条

学校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进医药文化传承创新。

第四章 ***体制与运行机制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会(以下简称“学校***”)***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九条

学校***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集体***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集中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组织***重要活动,协调******班子成员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会。

第二十三条

***会议由***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四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有关决议。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副校长若干名,协助校长行使职权。

第二十六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

第二十七条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

第二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第二十九条

学校工会是学校***和上级工会组织***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

第三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代表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十一条

学校***等校内其他群众组织在学校******下,依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十二条

学校各***党派基层组织、无党派人士,其他群团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规定开展活动。

第三十三条

学校学术***会是学校***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咨询、评定、审议和决策等职权。

第三十四条

学校学术***会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裁决学术纠纷。

第三十五条

学校学术***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第三十六条

学校设立专业建设***会,全面指导各专业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立教材选用***会,在学校******下指导和统筹全校教材工作。

第五章 组织机构第三十八条

学校设党政职能部门、教学科研部门、附属医院、群众组织和其他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三十九条

学校设立督导室,对学校的师德师风、作风建设及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成立工会、***会、学生会、青年联合会,并支持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第四十一条

学校可根据发展需要,设立校务***会、理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四十二条

学校支持各***党派基层组织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建设目标和原则开展工作。

第四十三条

院(部)是履行学校各项办学职能的主要实施机构。

第四十四条

严格执行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集体***、***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院(部)根据办学需要,经学校同意,设置和调整教研室,并依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

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学校***的***下开展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四十七条

附属医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面向社会履行医疗服务职能,并承担临床教学任务。

第六章 教职工第四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四十九条

学校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坚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五十条

学校对教职工实行以下聘用制度:

专任教师实行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制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和岗位聘用制度;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工勤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第五十一条

教职工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开展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学校管理和保障服务,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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